(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热爱社会群众工作和热心公益事业,吃苦耐劳,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二)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法学、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者优先考虑。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服务意识、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及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从事过12345热线工作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的;
4、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可作为选聘对象的;
10、违反国家《信访条例》,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11、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