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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申领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社会保障事业中心 时间:2020-04-01 作者:人才在线 浏览量: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请符合申领稳岗返还条件目前尚未进行申报的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生产经营和环保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正常缴纳税费;

2、企业未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名单;

3、企业是独立缴费单位(具有独立社保缴费号码);

4、2019年1-12月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企业可以按照条件申报。企业缴费不满12个月的、有职工投诉、举报的不能申报;

5、2019年度企业裁员率(企业年内辞退、开除人数÷年末职工人数×100﹪)低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裁员率低于20%。

裁员率注解:只有“辞退”、“开除”两种情形属于裁员,其他情况都属于正常减员。

裁员率以社保数据库中企业年内减员时填写的减员原因为审核依据,企业无需填报。

二、申报范围

1、符合以上申领条件的缴费企业,按照网上企业申报途径进行申报。

2、特殊企业,待人社部门制定具体标准后再进行公告。

三、企业申报途径

企业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失业支付”进入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窗口,阅读申请条件、注意事项后,填写有关信息(详见第四项)提交即可。

申请提交成功后,无须电话查询,请5个工作日后直接到济南市人社局网站查看《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公示》,企业未在《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中,视为没通过。(请关注济南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期满分批次拨付,资金到账后由短信通知企业经办人。

四、申领稳岗补贴账号填写事项

网上申报时,须正确填写缴费企业全称、单位对公银行账号、银行开户行明细(如:xx行xx区支行、xx行xx区分理处等)。因填写参保企业名称、缴费企业对公银行账号、银行开户行明细出现错误、银行账号户名不符、或者填写的是个人银行卡号的,都无法进行拨付。

五、关于《承诺书》

企业申报稳岗返还资金的行为视同签署《承诺书》,无须再单独提交《承诺书》。

六、劳务派遣单位申报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及其代理的企业,需要由劳务派遣单位一并申报。申报后,向济南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单独提交所代理的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企业年初、年末人数、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数、应领取补贴金额等资料。

七、注意事项

1、对不符合条件而申请了稳岗返还的企业,追缴所申请的资金,并依据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由人社部门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同时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由人社部门处所申请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十强产业”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暂时经营困难恢复有望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等特殊企业的具体细则和规定待上级人社部门出台政策后,再按照有关程序确认,追加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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