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31-86919535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人社小课堂丨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怎么办?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时间:2023-06-16 作者:人才在线 浏览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0531-86919535
9:0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东省人才在线 鲁ICP备09068355号-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中心911室 EMAIL:rczxjob@vip.qq.com 鲁B2-20160051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