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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养老金多?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别被这些谣言骗了!

来源:济南人社 时间:2023-11-27 作者:人才在线 浏览量:

谣言止于真相

我是你们的辟谣君小保

今天我们再来粉碎两个

关于养老金和失业金的谣言

01 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养老金多!

谣言流传度:★★★★ 迷惑指数:★★★★

当然不是!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16%全部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除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不同外,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待遇计发相同,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均计算为缴费年限,与工龄政策已经脱钩。

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完全一样的。

0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就领不了失业金了!

谣言流传度:★★★ 迷惑指数:★★★★

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出现以下情形,将会停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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