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31-86919535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府公告

济南市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来源: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时间:2020-05-09 作者:人才在线 浏览量: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济南市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这次继续阶段性降费是我市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居民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期间,济南市社保中心已在系统内设置好降费后的缴费比例,参保单位无需进行降费比例操作,每月正常申报社保费即可。工伤职工的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本次降费,预计一年为济南市参保单位减轻两项社会保险费负担9.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5.31亿元,工伤保险费3.89亿元,能够切实纾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0531-86919535
9:0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东省人才在线 鲁ICP备09068355号-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中心911室 EMAIL:rczxjob@vip.qq.com 鲁B2-20160051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