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身边的朋友
准备从现在的公司离职
但他的老板不批准他离职
并且不愿意给他开具离职证明
作为“行走的小百科”
小编告诉大家
这都是不允许的!
为什么不允许呢?
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离职需要公司批准?
答:不需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职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劳动者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用为员工办离职证明?
答:公司需要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公司为正常离职的职工办理离职证明及离职相关手续,是法定义务。劳动者正常离职,因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大家都明白了吗?
离职时只要正常办理辞职手续就可以离职
同时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还有其他的小伙伴也会询问
关于公司制度的做法是否正确
小编赶紧为大家总结了一波
公司制度里错误的做法
快来看看吧!
公司可以随意调岗降薪?
答:公司不可随意调岗降薪,需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
公司对员工调岗调薪,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的再次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在员工能正常履职的情形下,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强制调岗调薪,员工有权不接受。
休产假后当年不再有年假?
答:是错误的,休产假后依然有权享受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退休金和养老金是一回事?
答:退休金和养老金不是一回事。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缴费问题:退休金由单位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而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职工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充公?
答:不存在这种情况。
根据我国社保法相关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不存在充公或清零的情况。如参保人在职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金额,核算后将全部返还给合法继承人。如参保人已领取过养老金后死亡,个人账户中有余额,连同利息一同返还给合法继承人。
工伤职工退休后不再有工伤待遇?
答:工伤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安装等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安装等待遇。所需费用,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受工伤后没有保障?
答:是错误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公司答应支付高额离职补偿是否有效?
答:应当认定有效。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虽然该经济补偿的数额远高于法定标准,但是这种约定是双方自由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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