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
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开展按上年度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工作,2021年9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期延长至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应收核定并在税务完成缴费的,不收取滞纳金。2021年11月1日后缴纳2021年9月社会保险费的将自2021年11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9月17日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东省人才在线 鲁ICP备09068355号-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中心911室 EMAIL:rczxjob@vip.qq.com 鲁B2-20160051
Powered by PHPYun.